宏圆法师:什么是常住僧物?
发布时间:2024-11-28 02:31:46作者:楞严经全文网
常住,就是往来僧众办道之所。丛林里有一句话,千年常住,流水僧。这个僧人去了一帮又一帮,而常住是千年不动的,是供十方僧人,用来修行办道的地方、场所。如果侵占常住的僧物,也当堕于无间地狱。常住僧物分为四种,一是常住常住。这是指众僧所共用的房舍、田园、树林等,它永远是在这一个地方的,绝对不可以分判的,我们今天叫法人,永远就是法人的。法人是法人,法人代表是法人代表,大家一定分清楚,像我们地藏寺的法人就叫地藏寺,师父只是一个代表,暂时的一个代表。像我们的常住,就是地藏寺我们所有的寮房,所有的大雄宝殿,师父走了,但是地藏寺还是存在的,这些房屋,大殿谁都带不走的,这个就叫常住的常住,常住物,能听明白吧。二是十方常住。这个就是我们每天供给僧众的食品、馒头、米饭,这些属于十方众僧的物品,只限于本处使用,可以称为十方常住。第三个叫现前现前。就是每个出家人,他的私人物品,就是现前僧人的现前物,所以叫做现前现前。第四个叫十方现前。就是出家人往生了,他所遗留的物品,他是寺院的一份子,那他的物品,就可以分给十方的僧人,他的财产是十方僧人共有的,是为各比丘所属物品,所以叫做十方现前。这个大家能理解,所以对这个大家一定要有个印象,一定要知道的。你们天天在寺院里面护法,一定要明白这些。那如果有恶人以强势力侵占寺院的土地、田园、房屋自己来受用,或与家人共享共用,或者用来经营世间的俗业,使十方僧众失去修行办道之所,毁坏后人的道业根本,由于此罪,命终定生无间地狱。
摘自宏圆法师《地藏菩萨本愿经》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