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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开始多放生鱼籽功德无量

发布时间:2024-09-19 02:34:45作者:楞严经全文网

  《放生杀生现报录》中有故事说,宋朝宣和年间,有个名叫杨序的生意人,廿八岁时曾梦见一位神仙对他说:「你的寿命再过十五天就到了,除非去救一万条的生命,才能化解此劫。」

  神仙回答:「佛教大藏经里面说,鱼卵如果没有经过盐腌,三年之内都还是活的,还能孵出小鱼,你何不往多救鱼卵这方面去做呢?」

  这样过了一个多月以后,一天晚上,杨序又梦见神仙来告诉他:「你救助的生命已经超过一万以上了,寿命可以继续延长。」

  我为什么相信呢。因为这本书是印祖给做的序呀!复制一小段序文给大家看“江慎修先生,乃前清之隐君子。学问渊搏,品行纯正。虽未研穷佛理,然能深信因果。故于杀生放生报应之见闻者,录之成集。其族裔孙易园,于民十一年为排印,光为作序,此不多述。现今杀劫弥漫,加以水旱种种灾祸,民不聊生,莫可救药。同人欲从根本上解决,拟广印现报录,以为挽回劫运之据。”印祖不仅为此书做序,还要广为流通此书以减少杀业,好从根本上挽劫运,息灾难呀!咱们都知道,印光大师是谁呀!净土宗13祖!大势至菩萨示现呀!印祖严谨不严谨呀?连弘一大师闭关,印祖都严厉的写信告诫他不可执着境界!印祖重不重细节呀?

  鱼籽我还是要救!甚至鱼籽都被丢到垃圾堆里去了,我也去拣……

  放生鱼籽方法:经书上说鱼子不经过盐水浸泡,经三年不死,施愚山先生说,鱼已死了,将鱼籽轻轻取出,勿损坏,勿着盐,分摊在稻草把的上面,等他水迹稍干一些,浅浅地埋在水边的泥沙下,以免别的鱼来吃,自然可以活命了,但埋藏的地方,切不可离水的,倘在冬冷春寒时,用干燥的泥块捣成粉,将鱼籽拌裹了,晒暖了,好好收藏起来,积到阴历四月十五以后,撒在河摊水草间,没有不活的。

其他月份,随时可放,也更便当了。(担心鱼子放不活的同修:鱼子是体外受精的,阳光的能量也能帮助它成熟及孵化,“三年以后还可以活下来”,经书字字真言!)

  天冷鱼类离水不易死:

  另外,据卖鱼的人讲,人工饲养的那种胖胖的黑色的鲇鱼(菜场里经常不放在水里),到了冬天放在水里会冻死的,但野生的那种(身体较家养的小,身体各部分比例上与家养的相比,头稍大一些)冬天在水里就不会死。

  鱼子修多罗,菩萨初发心,三事因中多.意思是鱼子数量很庞大,但是真正活的很少,你放的时候是活的,你就得当时的功德,以后死了,那是后面的缘.菩萨初发心也是一样,发大心的多,坚持下来到成佛的少,所以贵在坚持.阿弥陀佛

  网上看到有人说鱼子不经盐渍过,经过三年,还可以再活命。施愚山先生说:「鱼已经死了,将鱼子轻轻的拿出,勿损坏,勿著盐,分摊在稻草把的上面,等他水迹少微干一些,浅浅的埋藏在水边的沙泥下,以免别的鱼来吞吃,自然都可以活命了,但是埋藏的地方,切不可离水的。倘若在冬冷春寒的时间,用干燥的泥块捣成粉,将鱼子拌裹了、晒暖了,好好收藏起来,积到阴历四月十五以后,撤放在河滩的水草中间,没有不都活的。其余月份,随时可以放的,也更便当了。这个方法可以用,也可以将鱼子直接扔进江中.

  施愚山提倡的方法固然是好,可以谁能那么细心去放呢.多半是一听要如此,还不如不放.就如同一些人也不反对放生,只是以老修行的身份提出种种过高要求,如---放了就绝对不能被抓,放了以后不能活就不如不放等等,同样是让放生者却步,这样会减少多少放生的机会呢?

  江慎修居士著的放生杀生现报录中有一典故:

  在宋徽宗宣和年间,有个很有钱的商人,名字叫杨序。在二十八岁的时候,梦见一位神人告诉他说:“你再过十天,就要死了。但是你能够救活一万条生命,可以免死。”杨序说:“在这短短的十天内,要救活一万生命,恐不容易做满这数。”神人说:“佛经上说,鱼的卵,没经过盐腌的,就是经过三年,还可以孵化生出鱼来,你为什么不考虑考虑这个呢?”于是杨序就把神人的话特别醒目地写在大路旁的墙壁上,让人都知道不要用盐腌鱼卵;还看见人杀鱼时,就讨取鱼卵,扔到江中,一个月后,他又梦见神人,说:“你已救活亿万生命,数目已经够了,你的寿命已经得到延长。”后活九十岁才死。

  《地藏菩萨本愿经》:“阎浮众生业感品说;过去有佛出世,名‘清净莲华目如来’。彼时有一罗汉教化,遇光目女,设食供养,问愿何等?女谓欲见死母!罗汉入定,观见其母堕在恶趣,受极大苦,求救甚切。问其母在生造何罪业,而至于此?女谓‘我母所习,唯好食啖鱼鳖之属。所食鱼鳖,多食其子,或炒或煮,恣情食啖,计其命数,千万复倍。尊者慈愍!如何哀救?’罗汉教她念(清净莲华目)如来圣号,并塑画形像供养。……其后家内,婢生一子,未满三日,而乃言说,告于光目:‘吾是汝母,久处暗冥,自别汝来,累堕大地狱;.....’光目闻说,而白婢子:‘既是我母,合知本罪,作何行业,堕于恶道?’婢子答言:‘以杀害,毁骂二业受报;’.....”这里所说的光目女母所食的的就包括鱼子,如果说未受精鱼子就不是生命,那何来杀业堕地狱的罪呢?如果说杀业是指“所食鱼鳖”,那佛为什么又要重点强调“多食其子”,“计其命数,千万复倍”呢,可见这里强调的是食鱼鳖之子即造杀业,更说明鱼子是有生命的。如果说只有受精后才是生命,那么《楞严经》中所讲的湿生、化生就不是生命了吗?(因湿生具足自己的业缘和湿缘就可形成生命,化生完全是自己业缘所形成生命,不存在受精与不受精问题。)我们所放的鱼子是从被杀的鱼腹中取出的,若不放到水里,就会被扔掉或被人吃掉,总之难逃一死,放到水里呢也许还有机会生成小鱼,并且放之前念过仪规经咒,泡过甘露水,即使死掉也种了解脱的因,来世必得解脱的果。若鱼子被人吃,则又会有人造堕地狱的因,我们放生还可避免吃鱼子人的罪业,这也是救生,何乐而不为呢?

  科学论证:现代也有一些事实证明鱼子具有很强的生命力。比如一个刚挖的塘,就是下雨后接了雨水,没有其他河水、渠水灌入,过一段时间后发现里面居然会有鱼。对这种现象,就有人认为是以前土里保存下来的原来水体中的鱼子遇水生长成鱼造成的。

  消灾免难:称念“南无阿弥陀佛”第一功德

  在此忏悔我所犯的一切恶念恶口恶行,忏悔我所犯一切邪淫重罪;愿分享此文的一切功德,皆悉回向给文章原作者、学佛网、转载者、各位读者;此文若有错谬,我皆忏悔,若有功德,普皆回向,愿断恶修善、广积阴德,发菩提心、行菩萨道,持戒念佛、求生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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