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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土法门法师:偷盗之恶

发布时间:2024-04-16 02:35:03作者:楞严经全文网
净土法门法师:偷盗之恶

「于有主物」,这个物只要是有主人的,「若多若少」,不论是多是少,「不与而取」,没有得到主人的同意,物主的同意,你随便取用,都叫做盗。

所以这个盗戒很不容易持,一定要很小心谨慎。为什么?有意无意,有时候习惯了,不知道这个罪过有这么重。盗心,我们常说,占便宜的念头就是盗心。很难持!经商的人很多,居家的人也很多,总想走法律的漏洞少缴一点税,占国家的便宜,这个过失比偷盗人的财物更重。为什么?偷一个人的财物,你只欠一个人的债,你漏了国家国税,这个国家有多少人口,全都是债主,将来还债还不清,这个事情麻烦。所以佛法里面讲,盗戒里头最严重的叫十方物,寺院庵堂是十方道场,每个出家人都有分。

过去现在未来,此界他方,十方诸佛剎土,无量无边的出家众,这是佛法僧,他统统都有分。所以佛在经上说的是实话,不是吓唬人的,你造五逆十恶,佛都有办法救你,盗常住物,佛不能救。常住物是寺庙庵堂的,你盗它一分钱,你盗它一个物品,那个罪过佛没有办法救你。为什么?太重了,你的债主太多,十方三世一切诸佛剎土里面的出家僧众他都有分,你都欠他的,这个债怎么还法?没法子还。到什么地方消这个业?无间地狱,苦不堪言。这个话我不能多说,不能细说,点到为止,诸位自己要细心去体会。要尊重常住物,那是修行人所有的资财,滋养他的身命,滋养他的道业,十方善心人士供养的,这个罪过太大太大了,不能不知道,《地藏经》上讲得很清楚。

文摘恭录—净土大经解演义(第五二二集)2011/8/4 檔名:02-03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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