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净土论-第二章(上)
发布时间:2022-03-21 09:34:55作者:楞严经全文网弥勒净土论 作者:松本文三郎[日], 张元林 译
第二章弥勒经典志
不知从何时起,有关弥勒的经典就被称为“弥勒六部经”了,但这并不意味是它们都是同本异译,也不是说它们是六种内容完全不同的经典。我认为,在所谓的“六部经”中,有同本异译的,也有原本内容就不相同的,只不过是选取了现存藏经中最能明确地阐述弥勒净土思想和宣传其信仰的六部经来作为其统称而已,因此,并不是说有关弥勒的经典除了这六部经以外再也没有了。如果现在将汉译佛经点检一番的话,除此六部经以外,直接、间接地,或者多少提到一点与弥勒的事迹有关的经典,其数量也决不在少数。不论是大乘还是小乘,方等部还是秘密部,经部还是论部,都有这一类的经典。不仅如此,若是徵引自古以来的佛典目录,不问其书现存与否,也不问其内容是否一样,而只将所记的这些书目集中起来的话,其数目也实在是很可观的。因此我认为,要想了解弥勒的性质及其信仰的真实情况,就得事先对这种状况有个大体的了解。
特别是存在着这样的情况,即:同一个本子经不同的人翻译后书名不一,以及原本内容不同的本子却被冠以相同的书名而译过来等等。而且其中的一些内容十分奇怪的伪经在唐以前一概未经校勘而任其流布民间,如果不首先对它们进行甄别的话,也是不能够窥见事实的真相的。不过,同一个本子经过不同的学者高僧前后几度地翻译,以及形形色色的伪经的出现,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那个时代弥勒佛信仰是非常兴盛的。因此,伪经的内容即使对我们而言没有价值,但其中明示制作年代的本子,却是我们研究弥勒信仰的历史真相时可资利用的材料。这里,我把出现在经论目录类中的有关弥勒的经名和译者分别列举出来,并多少作一些点评。
首先是汉译阿含部的经典中与弥勒有关的主要书目:
1.增一阿含经
十一卷,昊之一(四十四左),东晋瞿昙僧伽提婆译于公元384、385年;
2.同上
十九卷,昊之一(八十一右),译者同上;
3.同上
三十八卷,昊之三(八左十右),译者同上;
4.同上
四十四卷,昊之三(三十三左三十五右),译者同上;
5.中阿含经第十三卷·王相应品说本经第二
昊之五,译者同上(公元317、420年译);
6.长阿含经第六卷第三分·转轮圣王修行经第二
昊之九,后秦佛陀耶舍、竺佛念合译于公元413年;
其次,是汉译大乘经典中的有关部分:
7.佛说大乘方等要慧经
二卷,地之十二,后汉安世高译于公元148、170年。《静泰众经目录》(二)记为一纸。
8.弥勒菩萨所问本愿经
西晋竺法护译于公元303年。又《历代三宝记》(六)记译于大安二年五月十七日,又名《弥勒菩萨本愿经》,又名《弥勒难经》。《静泰众经目录》(一)记八纸、《大周刊定众经目录》(一)记九纸。《开元释教录》(二)记为第一译,与《宝积经所问会第四十二》等属同本。
9.弥勒成佛经
一卷,法护译于公元303年。又《三宝记》(一)记出于大安二年,一名《弥勒当来下生经》。又《出三藏记集》(二)认为此经与罗什所译经(见后列第16部经)为异出本。不过这里的“异出本”,并不意味着二部经在内容完全不一样,而是说在内容上多少有一些不同,这将在后面罗什译《成佛经》(第16部经)条下详说。《静泰录》(二)记为十七纸。这虽然是此种经典型的第一译①(注:见《开元录)之二、《大周录》之四。),但因在《开元录》之十四有译无本录中有“弥勒成佛经一卷法护译,右一经前后两译(法护和罗什,一存一失)”的记载,故可知此经在唐朝代既已失传。
10.弥勒菩萨为女身经
一卷,法护译。此经见于《三宝记》(六)、《大唐内典录》(二),一本无“菩萨”二字。《出三藏记集》(二)中记法护所译之所有著录,“现在”和“今缺”合计共154部,不见此经列于其中,而它却出现在同书之四《新撰失译者杂经录》中。以此观之,毫无疑问,此经在梁代既被传为失译者者本,而在梁至隋期间,又不知被什么人归于法护名下,继而又“失传”了。
11.佛说弥勒下生经
一卷,黄之五,法护译。此经又名《观弥勒下生经》②(注:宋元明藏。),还有的加上了“菩萨”二字①(注释:同上。)。在缩印藏经中名为《佛说弥勒下生经》,是所谓的“弥勒六部经”之一。后世将此经归于法护所译,这是完全错误的。如前所述,法护所译佛经又名《当来下生经》,而那部经在唐以前既已失传,且它共有十七纸,若按一纸二十五行、一行十七字②(注释:参照孤山智圆重校《金刚般若后序》、缩印〈下生经〉之末尾。)来计算话,其字数相当于此经的二倍以上,因此,无论如何也不能将此经归于法护名下。不仅如此,此经很明显与《增一阿含经第四十四卷》(昊之三、自三十三纸左至三十三纸右、第四经)的经文内容完全一样,也就是说,此经乃僧伽提婆所译,但后人却误将阿含部的单行本编入方等部,且将其归于法护名下。
12.弥勒当来生经
失译者。《开元录》(十四)、《僧佑录》均列入、《安公录》中记为失译者经,今附于《西晋录》中。被称为第一译。《法经众经目录》(一)中记有《弥勒当来生经》一卷(失译者),虽被认为与法护译《成佛经》为同本异译,但还是令人稍存疑问。因其本今已不存,故难以判断,还请参照后述罗什译《成佛经》条。
13.弥勒作佛时事经
一卷,失译者。《开元录》(十四)列入、《僧佑录》中经题无“事”字,又出自《宝唱录》,八纸,今附于《东晋录》中,为第二译。此经与前述第12经,是自晋至唐间前后经过六译的所谓《弥勒下生经》的第一、第二译①(注释:见《开元录)。),但在唐代均已失传。缩印藏经《弥勒下生经》,即第11经之末尾记曰:“此经文颇似汉音,原为此三失本中第一本,恐不应像录中所言那样附于西晋,宋藏又将其编入”,这也是完全错误的。所谓的第一译,不能从若干纸的长度来判断,唐代既已失传之物在宋代又失而复得,这听起来似乎有点奇怪。而且,经名也彼此相异。还有,前者归于法护而后者却为失译者经。我还想再提及《弥勒下生经》,此外还有二、三个例子,其中也还有失译者之经,为何要急于将此经等同于第一译呢?况且正如已在第11经那条所说的那样,那部经很明显是《增一阿含经》中之一经。
14.弥勒来时经
一卷,失译者。《开元录》将此经视与罗什所译属同本,为第三出。《静泰目录》(二)记有三纸,若真是访得的缺本的话,那就表明是发现了那个时代的孤本了。该经目还将此经视为法护所译者之经的同本异译,但即使法护的《成佛经》与罗什的《成佛经》是同本异译,仍与《下生经》不一样的,故我认为《静泰录》所说恐怕有误。
15.弥勒所问本愿经
一卷,东晋祗多密(诃友)译于公元317至420年间。此经见于《三宝记》(七)。《开元录》中记为第二译,与《宝积经》中的第四十二《弥勒所问会》同本,前后共三译二存一缺,即第一译出自法护,第三译出自唐朝的菩提流支(见后第27经条),此经是第二译,但在唐代既已失传。
16.弥勒成佛经
一卷,黄之五,后秦鸠摩罗什译于公元401年。《三宝记》(八)、《内典录》(三)和《开元录》(四)中均记为第二译,弘始四年(安帝隆安五年)所出。《出三藏记集》(三)又说与法护所译《成佛经》共为“一经二人异出”本。《法经目录》(一)及《静泰目录》(二)也将此二经视为同本异译。《三宝记》则认为二经大同小异,《内典录》以后均沿用此说。《大周目录》记有十九纸。此经是所谓的“弥勒六部经”之一。
17.弥勒下生经
一卷,闰之九,后秦鸠摩罗什译。《三宝记》(八)中亦云《弥勒受决经》;《法经目录》(一)记为罗什所译之《弥勒决疑经》,又一名《下生经》;《静泰目录》中又一名《授决经》;《开元录》(四)中,此经首是大智舍利弗,与《弥勒来时经》同本,为第四出;《静泰目录》(二)记有六纸、而《大周目录》(四)则为七纸。
关于此经,好像一直以来就存在着严重的混同现象。《法经目录》(一)把此经与法护的《成佛经》(第9经)、罗什的《成佛经》(第16经)以及失译者的《弥勒当来生经》(第12经)这四部经都记为同本异出。从《出三藏记集》来看,法护的《成佛经》和罗什的《成佛经》很明显是同本所出,但不能说与罗什的《下生经》也是同一个本子。将现存罗什译的两部经拿来相比较,很难判明它们是同本异译。而且,就纸数来讲,一部是六纸或七纸,另一部则是十九纸,其长度是前者的两倍以上,将现存的二经相比较,其纸数与上述纸数完全相合。
这样来看的话,《法经目录》中记上述四经为同本异出,很显然是错误的了。想来这大概是誊写的时候把前二种《成佛经》下的“右二经同本异译”这几个字误脱了吧。而后人在重译时,一定又未经深加考虑,将“二经”之字改为“四经”,就这样误上加误了。自古以来的目录类中,这样的例子决不在少数。因为在传写法经目录时已经造成了这样的错误,所以在《静泰目录》(二)中也将法护的《来时经》、罗什的《下生经》和失译者的《来时经》视为同本异译之经了,但却只将罗什的《成佛经》除外,这大概是因为其原文有一些不一样而有意将其排除的吧。一方面将罗什的《成佛经》排除,而另一方面依然将法护的同一经典列入,这样做是极其不合理的。在《出三藏记集》中不都记有这二部经吗?法护的那部经虽然正是在唐代中期失传的,但在《静泰目录》出来之时好像尚在流通,因而连其纸数都能记明。如果能将那部经拿来做一次比较的话,应该是能直接判明的。
即使如此,因为只是把法经的目录作为底本来用而未对其进一步深究,所以导致了重蹈这样的错误。错误并不止于此,就像星星之火可以成为燎原之势一样,错误重复错误,以至我们竟不能识其原来的真实面目,这实在是很遗憾的事。
像这样起初是由很细微的不注意所引起的错误,到了《静泰目录》中就表现为最早把《成佛经》和《下生经》当成同本异译了,因而《开元录》(四)罗什译《下生经》条下就有:一名《弥勒授决经》,与《弥勒来时经》同本,亦云“下生成佛”或“当下成佛”之说了。更有甚者,在《大周目录》(四)里面,法护、罗什所出的《成佛经》自不必说,就连《作佛时事经》(第13经)、《来时经》(第14经)、罗什的《本愿待时成佛经》(第18经)、《下生经》(第17经)、沮渠京声的《上生兜率天经》(第20经)、道标道政的《成佛经》(第21经)、真谛的《下生经》(第22经)都视为同本,而将以上十一经(原文所标,而实际只列出九经)都当成同本异译之作了,这实在是最严重的混同。但反过来一想,《大周目录》中的“十一”字不会是“九”字的误写吧?而将以上列举的九经中之《作佛时事经》(第13经)以下七部经视为同本异译,不会是法护和罗什所出的《成佛经》条下的“右二经同本别译”几字脱出所致吧?如果不是这样,那再也没有别的理由可以轻率地将九经计成十一经了。
此经也是所谓的“弥勒六部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