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出家人的十项修身准则
发布时间:2023-02-01 19:04:21作者:楞严经全文网谓盗常住物,骗施主物,装佛印经,斋僧起会,造寺铸钟,修桥砌路,如是财物,私己用度,乃至瞒人瞒官瞒天瞒神暗昧等事:皆名欺心。
谓虽不盗骗,如前所言,但好积财帛,悭吝不施,置产收息,放债取利:皆名贪财。
谓当言之事,隐忍不言;当谏之过,坐视不谏;外示痴呆,内藏讥贬:皆名使奸。
谓不安天命,唯运人谋,或谋住居,或谋徒众,或谋经忏,或谋儭施,或谋作法主,或谋作戒师;乃至交结恶友,出入衙门,情识厚薄,私心好恶,策划营为悖理等事:皆为用谋。
谓轻人笑人,叱人谤人;妒人之能,扬人之恶;收人走失,占人产业;好兴词讼,不肯让人:皆名惹祸。
谓广造房屋,不知惭愧;丰富饮食,不知惭愧;华丽衣服,不知惭愧;多置产业,不知惭愧;精制器用,不知惭愧;轻贱五谷,不知惭愧;恣意佚游,不知惭愧;蓄养奴仆,不知惭愧;贿厚狂朋,不知惭愧:皆名侈费。
谓年少尼僧,结为道友;人间妇女,拜作干娘。数往俗家,探亲望眷;乃至母未七十,子与同居,不避讥嫌:皆为近女。
谓趋蹡富室,干谒贵门,或乞诗文,或求匾额,或假权势,或索钱财,终日奔波,不思静守:皆名外骛。
谓晨昏礼诵,屡至愆违;行务勤劳,慢不随众:皆名避懒。
谓命存呼吸,时不待人,大事未明,寸阴可惜,漠然空过:是名失时。
如是,前之九事,切宜戒之,最后一言,努力加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