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时要做到哪五个“统一”?
发布时间:2024-04-16 02:35:00作者:楞严经全文网放生是大乘佛教提倡的功德
放生是大乘佛教提倡的功德,也是符合现代动物保护理念的善行;放生出于慈悲,善观缘起,符合智慧。放生不可执著外在的形式,执著自身的福报,而应从众生的福祉出发,符合佛法本意,不悖世间法律。放生应做到“五个统一”:
一、慈悲心与菩提心的统一
慈悲心是纯正的动机,菩提心是伟大志愿。要以慈悲心为第一,放生的动机是为了众生离苦得乐;以菩提心为根本,才能上求佛道,下化众生。只有放生的目的明确,动机端正,指导思想正确,放生活动才能如法进行,圆满成就。佛心就是大慈悲心,慈悲心是学佛的根本,而放生则是为了解除众生的苦难,起慈悲心予以救赎的一种行为。放生可以长养我们的慈悲心,在放生的过程中,慈悲心获得最大的培养,常常放生,慈悲心常常滋长,与佛心更相契,与佛更容易感应道交,学佛更容易成就。佛教讲“智慧”,放生活动以“将心比心”最易引发思惟而成为修行的殊胜方法。
二、守戒与守法的统一
我国佛教的放生,是与戒杀念佛之行仪紧密相连的。戒杀是五戒、十戒等之第一戒,向来为佛教徒所严守。南朝齐、梁之际,佛教徒即依据《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不应食肉”之语而行断肉。梁武帝就曾下诏禁止杀生,又废止宗庙供献牺牲之制。放生是寄托着深厚的佛教意蕴,因而是十分庄严的。但在其传播过程中亦出现了一些与放生原旨不符的流弊,今天佛教信众在放生活动中,容易出现这样一些行为:随意乱放外来物种,破坏生态平衡;购买动物放生,刺激杀生黑色产业链;买卖野生动物,违反国家法令,等等。
做为一个佛弟子,应严守戒律,保持佛法的本色,使之更深入人心,但佛教徒同时也是守法的公民,放生活动一定要以法律为遵循。现在有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买卖野生动物全是违法行为。我们要遵守法律,自觉维护佛法的尊严。一旦放生行为伤害生灵,破坏自然,会遭到社会的诟病。做为一个正信的佛教徒,应以保护环境为己任,用一颗清净的心,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在付出中体现人生价值,使精神得到升华。
三、人本与物本的统一
我们要对放生的生命本体有一个真切地认识:生命,不论大小强弱都是平等的,它们都有同样的求生之望。但是,放生要考虑到人的安全,随意乱放有危险的动物就会违背以人为本的理念。佛法要救护的是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有情识的动物。学佛的人应扩大心胸,以救护一切有情为事业追求,这才是佛法的广大之处。
但从人间佛教上讲,佛法的修学者和被救护者,说到底应该以有情中的人类为重,大不可提倡“以身喂虎”的精神。佛教讲自利利他、和乐共存,在行善积德和杀生获罪上会因不同的对象而存在差异。对于畜生和人类的布施和救护,所获功德不一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对于因杀生所获得的罪恶也是这样,杀人重于杀一般畜生。因此,佛法讲普度一切有情应以人类为本。有人热衷于放生鱼、鳖、龟等动物,而对于有难的人类却不闻不问,这是违反了“以人为本”的精神。
学会科学放生
四、生命和生态的统一
不科学地放生,超过生态负荷,会破坏生态平衡。今天生态环境恶化,可以放生的合适环境越来越少。如果将大量生物一次性地在狭小的环境中投放,它们无法获得足够的食物、生存所需的必要空间,严重超出环境负荷,导致生态失衡。不仅这些被放的生命难以存活,而且被放生地原本存在的许多生命也会因为环境被破坏而难以生存。不顾生物习性,误将生命置于不宜生存的环境,会带来相反的结果。
今天许多信众放生,很少认真考虑这些问题,往往会将人工养殖生物放生到野生环境中去,常常不去研究生物生活的习性,盲目乱放,发心虽然良善,但是用心不够,善事做得不认真,最后却变成坏事。
如果我们不对动物进行检疫,随意放生,很可能会造成这些有害的病毒病菌的四处扩散,不仅可能造成野外动物的大量死亡,生态环境平衡被打破,也可能造成人的疫情,因此不能掉以轻心。五、功德与福报的统一
《捕鸠放生》这个寓言告诉人们一个道理:放生慈善行为不能带来杀生的后果,不可因为贪图一时的福报和虚名而误了功德。重福报更要重功德。现在我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好了,而我们周边的生态环境却越来越差了,我们放生的心情就越来越迫切了,参加放生的人也越来越多。
每年佛教的重大节日,一些小贩将捕捉到的小动物送到庙里,给大家提供放生的条件。佛教同修们省吃俭用地倾情放生,恰恰是在支撑那些捕鱼、捉鸟为生的商贩们。真正尊重生命的放生是一种严肃的、规范的行为。当放生成为了一种文化需求,打上了名为“功德”实为“功利”的烙印,人们就忘记了放生的本意。心中无善念,放生即杀生;心中存善念,吃素如放生。
放生要合乎道。一方面,我们要大力倡导善行,通过放生培养我们的慈悲心,将这份心扩大到放生之外,对家人、朋友、同事、众人,进而对万事万物都有了慈悲心和恭敬心,舍我执,破我执,无缘大慈,同体大悲。另方面,契机契理,严守法度,不断提高放生质量,扩大正面影响,使放生活动常做常新,利益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