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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善用与分配财富

发布时间:2024-08-25 02:31:59作者:楞严经全文网

  香港华懋集团原主席龚如心于2007年4月3日突然辞世,留下千亿港元遗产。有关她遗产之争的报道,占据了亚洲乃至欧美许多国家媒体的主要位置,可见此消息对社会大众确实有一定的冲击力。回想起龚如心与丈夫王德辉历经数十年的打拼,好不容易建立起自己的商业王国,却给她丈夫带来横祸,进而引发8年的遗产官司。等到一切回复平静,有心情支配自己辛勤挣来的财富时,为时已晚,病魔已悄然降临,最终还是无法逃避生老病死这一人生自然规律的支配,又留下了千亿遗产的争夺案,至今尚无定论。这使我情不自禁地联想到印度古代最伟大的国王——阿育王(约公元前304年至前232年)晚年的苦楚心境。

  阿育王是印度孔雀王朝的第三代君主,一生南征北讨,统一了印度。据说,阿育王由于在征服羯陵伽国时亲眼目睹了大量屠杀的场面,深感悔悟,于是停止武力扩张,而采用佛法治国,国泰民安,开创了古代印度历史上空前的一代盛世,他本人也因而深受臣民爱戴,拥有至高无上的权位。然而,到了阿育王晚年,卧病在床,自知不久于人世,向监国太子三波提表达他最后的心愿:施舍一些财物,积蓄功德,以求有一个好的来世。但众臣对太子说:“如果依照大王的心愿施舍财物,国库便会枯竭,今后你靠什么来治理国家呢?”于是太子便禁止任何人替阿育王把宫中的财宝拿出去施舍。无奈之下,阿育王只能把自己吃饭的金碗布施给鸡园寺;太子见状,令伺者换用银器给阿育王进餐,阿育王吃完饭,又将银器布施给寺院;太子又令人将阿育王吃饭的碗换成铜器,结果阿育王又将之施舍出去;太子得知后,再令伺者将阿育王进餐的器具换成瓦器。到此时,伤心的阿育王把众臣叫到跟前,拿?吃剩的半只庵摩勒果问大家:“你们说,谁是天下的主子?”众臣齐声回答:“当然是你大王啦。”阿育王眼中噙泪、心中淌血。自嘲说:“我现在恐怕仅剩下支配半只水果的权力了。”然后令伺者将之布施给鸡园寺的僧众。

  以上两则真实的人物故事让我的心情十分沉重。不少人辛苦了一辈子,只知埋头积累身外之物,却不知自己的健康才是最大的资源。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我们的健康如同“皮”,票子、位子、孩子、房子、车子等身外之物如同皮上的毛。命都没有了,身外之物对特定的人而言也随之而失去了意义。临命终时,眼看著自己辛苦挣来的钱却无法享受,更来不及善用自己的资源去做一些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心有不甘,但又能如何?无论你现在积聚多少财富、官位有多高,临命终时,一样也带不走。由此可见,人生的快乐来自两个方面。通过科学发明、发展经济和经商,获得物质财富,以解决生存问题。另一方面,如何合理分配、善用来之不易的财富。

  首先,佛陀在《善生经》中列出了不善用财富的六种行为:一者耽湎于酒,二者赌博,三者行为放荡,四者沉溺于歌舞娱乐,五者结交恶友,六者懈怠堕落。为什么呢?

  饮酒有六种过失:一者失财,二者生病,三者斗诤,四者恶名遍地,五者恚怒粗暴,六者智慧日损。

  赌博有六种过失:一者财产日耗,二者虽胜生怨,三者为智者所责,四者众人不敬信,五者为人疏外,六者生盗窃心。

  放荡有六种过失:一者不爱身体,二者不护财产,三者不惜子孙,四者常感惊惧,五者苦恶之事挥之不去,六者喜欢无中生有,惹事生非。

  迷于歌舞有六种过失:一者追求靡靡之音,二者沉溺舞蹈,三者沉溺琴瑟乐器里,并会费时常追寻:讲说在何处?鼓乐在何处?聚会在何处?

  结交恶友有六种过失:一者方便生欺,二者喜好屏处,三者诱他家人,四者图谋他物,五者财利自向,六者好发他过。

  懈怠堕落也有六种过失:一者不肯工作,二者不肯勤修,三者贪图美味,四者妄念纷飞,五者受人轻视,六者事业无成。

  《增支部》中的《虎住者经》(VyagghapajjaSutta)也告诉我们:如果某人想保护他的财富,他就必须戒除如下四件事:纵情于女色,饮酒过度,赌博和结交坏朋友。如此,他的财富才能一天天增长;否则,他的财富将会耗尽,他将会很快成为一贫如洗的人。因此我们在分配财富时,首先必须戒除挥霍浪费,不要把财富用到歪门邪道上去。

  其次,佛陀要求我们必须戒除吝啬。在《相应部》中,佛陀说,世人有下面三种分配财富的方法:

  1、以聚积财产为乐事,吝啬得不愿为他人甚至自己花费一分钱,更不做功德。这种人最坏!

  2、仅仅把财富用于谋求自身幸福,却不愿为别人花费一分钱,也不做功德。这种人不值得我们仿效。

  3、为人为己谋福利,不断做功德。这类人又可分为两种:一些人做以上这些事时希望赚更多的钱或获得好的名声;一些人做这些事是因为他们对金钱不贪,全心全意为众生谋福利,这种人是最理想的人,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由此可见,仅仅把财富用于谋求自身的幸福,却不愿为他人花费一分钱,更不愿做功德的人,比挣钱后一文不花的守财奴要好得多。因为也许你的财富是通过正当的渠道合法地赚来的。即使如此,如果你以聚积财产为乐事,吝啬得不肯为他人甚至自己花费一文,这就等于浪费了你的辛勤劳动。所以最坏的分配财富的方法是积聚财富。因为赚钱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为了让我们生活得更愉快。也就是说人们辛勤劳动的目的不是为了聚积财富,而是为了改善我们的生活。佛陀明确地教诫我们要尽量避免以上两种极端:挥霍和吝啬,合理地使用我们的收入。这样我们就可以用有限的财富做更多有益的事。

  那么,如何才能合理地使用我们的财富呢?前面我们已经提到,依据佛教的缘起法,世间一切事物皆是因缘所生,人间的财富也不例外,主要来源于如下三方面:

  1)大自然界的生力:一年四季,春花秋实,土地给我们提供了五谷、水果等丰盛的食物;大地也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之宝藏;

  2)众人的助力: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我们时常须依靠众人之助力才能创造和获得财富;

  3)个人辛勤的劳动力。

  既然世间的财富来自以上三方面,我们在使用财富时,也必须回馈到以上三方面,才不违背佛教的因果律。

  在以上三种财富的来源中,佛教特别强调通过本身辛勤的劳动去获取财富。因为自然界的生力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我们只有靠自己的努力才能充分利用它。例如土地再肥沃,如果我们不在春天播下五谷,深秋来临之际,田野长满的只是荆棘野草,而不可能是沉甸甸的谷穗!同样,地下的宝藏再多,如果我们不去开发它,它将永远埋藏在地下!

其次,众人的助力也仅仅是一种助缘。例如,如果我们想办好一个工厂,亲朋好友可以帮助我们出谋划策。若资金不足,别人也可以帮忙解决一部份,但工厂最后能否盈利,还要看我们能否善于管理、努力工作。由此可见,任何一种财富的积累,个人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劳动,才能获得。因此,分配财富时,首先应该把它用于谋求自身的幸福上去,使自己接受良好的教育,提高自身的素质,以便做好自己的事业,为社会多作贡献!

  然而,我们不能因此就理直气壮地把自己的财富完全用于满足一己之私欲上去,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的财富直接或间接地来自大自然,更离不开社会或众人的帮助,所以在分配财富时,不但要将之回馈大自然,保护赖以居住的环境,更应对父母、师长尽责任和义务,照顾需要帮助的人,回馈社会,才能确保社会的良性发展。譬如说,因贫穷而使青少年无法受良好的教育,必将直接威胁到未来社会的发展。更严重的是,社会中穷得连饭都吃不饱的人愈来愈多,总有一天,饥饿的人们为了生存,轻则闹事,严重时会造反,直接影响社会的繁荣、稳定。辛苦挣来的钱也许会在一夜间化为乌有。因此愈来愈多人关注财富的合理分配,而提出三种分配的理论:通过市场实现的收入分配,称为第一次分配,通过政府调节而进行的收入分配,称为第二次分配,而个人出于自愿,在习惯与道德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赠出去,称为第三次分配。佛教提倡的布施,是确保财富良性使用的重要手段,要求人们在因果律的指导下,学会合理分配财富。

  在《陀然经》(DhanajaniSutta)中,陀然长老(Dhanajani)和舍利弗(Sariputta)相互间讨论了如何分配财富的问题:我们不应完全把财富用于满足一己之私欲,还必须为社会、为别人谋福利,否则就是没有把钱用到最恰当的地方。

  在《经集》(Suttanipatta)中,佛陀首先告诫信徒,第一重要的是使用我们的财富去照顾好我们的父母。在《坠落经》(ParabhavaSutta)中,佛陀又说,即使是上等种姓的人,如果他不好好照顾自己的父母,就是最下等种姓。他将走各衰败,不会繁荣。这表明了人们对社会、父母应尽的义务,即金钱必须用到父母和社会中去。

  在涅槃经中,佛陀对财富的处理方法是,除了生活所需之外,还应分为四方面:

  1、供养父母,抚养妻子;   2、补助仆佣属下;   3、施予亲属朋友;   4、事奉沙门。

  在《增支部》中,我们必须把钱花在五个方面:

  1、为了自己的幸福;   2、为了父母亲的幸福;   3、为了妻子的幸福;   4、为了朋友和同事们的幸福;   5、供养修行者。

  如果一个人这样做了,他就如同山谷中纯洁的湖水,每个人都可以喝上一口,从他那儿获得利益。否则,他就如同沼泽中的一潭死水,并且四周围绕著药叉,谁都不愿也不敢到他那儿喝上一口。以上这两个事例在《中部》和《增支部》中都有详细的阐明。

  在《增支部》中,我们必须把财富用于以下四个方面:

  1、首先是为了自己、父母、妻子、朋友、同事和修行者的幸福;   2、为了自己的安全,保护自己;   3、使自己成为布施者。布施有五个方面:招待亲朋好友、招待客人、为离去的亲人做善事、交纳政府税收和供养诸神;   4、供养修行者。

  综上所说,在佛教中,我们应把钱用到下面五方面:

  1、自己的幸福;

  2、别人的幸福;

  3、自我保护;

  4、交纳国家税收;

  5、积累功德。

  保持收支平衡是引导信徙过上幸福、繁荣生活的法宝。我们不应使自己的花费超过自己的收入。在《增支部》的《虎住者经》(Vyagghapajja Sutta)和《长部》的《善生经》(Sigalovada Sutta)中,佛陀都有如何合理分配财富的教导。在《善生经》中,佛陀让我们把收入分为四部份:

  1、日常生活费用;

  2、工商投资;

  3、供养僧人;

  4、储蓄以防急需。

  《杂阿含经》中也有类似的偈语:“一份自食,二份营生业,余一份密藏,以抚于贫乏。”这首偈子非常重要,尽管佛陀在公元前六世纪就教诲人们这样做,这对今天来说仍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它教导我们应合理合法地赚钱,然后将劳动所得的一部份用于扩大再生产,以便赚取更多的钱。同时,我们必须把收入的一部份储蓄起来,以防急需之用。

  综上所述,我们在分配自己的财富时应当避免两个极端:吝啬和挥霍。我们应充分利用自己的财富为自己、为别人、为社会谋福利,同时还必须将一部份财富用于回馈自然界,造福子孙后代。

  现将生财之道、用财之法及其评价详列如下:

  生财之道

  1。不合法和暴力

  用财之法

  A. 以聚积财产为乐事,吝啬得不愿为他人甚至自己花费一分钱,更不做功德。评价──最坏

  B。自己尽情挥霍、享乐;却不愿为别人花费一分钱,也不做功德。评价──最坏

  C。为人为己谋福利,不断做功德。评价──坏生财之道

  2。不合法和暴力与合法和非暴力

  用财之法

  A。以聚积财产为乐事,吝啬得不愿为他人甚至自己花费一分钱,更不做功德。评价──最坏比1A好

  B。为自己幸福而消费;但不愿为别人花费一分钱,也不做功德。评价──很坏比1B好

  C。为己为人谋福利,不断做功德。评价──坏比1C好生财之道

  3。合法和非暴力

  用财之法

  A. 以聚积财产为乐事,吝啬得不愿为他人甚至自己花费一分钱,更不做功德。评价──不太好

  B. 为自己幸福而花钱;却不愿为别人花费分文,不做功德。B。为自己幸福而花钱;却不愿为别人花费分文,不做功德。评价──较好

  C。为己为人谋福利,不断做功德。

  a)有欲有求。评价──好

  b)无欲无求。评价──最好

  由以上可见,合法、非暴力地获取财富,并无私无求地用于为自己、为他人谋福利,而且不断地做功德,这是佛教中获取财富和分配财富的最佳境界。因此在佛教中,我们必须合法地、和平地赚钱,然后把它用于自身和别人的幸福,并不断地做功德。如果某人具备以上这些品质,他就是个理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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