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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胎的残忍与恶报

发布时间:2024-09-05 02:33:06作者:楞严经全文网
堕胎的残忍与恶报

堕胎就是五逆重罪, 所谓五逆重罪,是佛法中最严重的罪行,这五种罪行,是要受下无间地狱的报应。五逆内容,包括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僧。而堕胎释迦牟尼佛将其与杀阿罗汉等量齐观,同列入五逆重罪。

为什么堕胎是杀阿罗汉呢?因为胎儿本身由于不造业,也没有造业的因缘,所以其生命与阿罗汉一样是完全清净、完全离欲的。

所以杀胎之罪与杀一个阿罗汉一样。当然胎儿生下后,接触了世间,而且渐渐有思想、有欲望不再和阿罗汉一样清净,所以从佛法的观点来看杀人的罪,远比杀胎来得轻得多。因为一个人若没有经过修行,则多少有造业行恶,杀一个有造业的人,罪行自然比杀没有造业的人罪行轻得多。

释迦牟尼佛在‘长寿灭罪护诸童子陀罗尼经’中更明确指出堕胎的人,生前必受重病及短寿之报,而死后还可能堕入无间地狱,求出无期。这就是为什么许多女性虽然诚心修道,而生活却充满痛苦辛酸的缘故了。

堕胎恶果及如何救赎堕胎罪业

千万不要堕胎,会有报应的。堕胎首先是谋杀,是杀害生命,而这生命在你腹中,自己的骨肉你可忍心?作人要行善积德,作恶必有报应。而剥夺生命,这样的报应是极坏极深的。其次,儿女是因缘,无外乎四种关系,报恩、报怨、讨债、还债。如果是来报恩,堕胎就是变恩为仇;如果是讨债或报仇来的,堕胎就是仇上添仇、恨上加恨。报应是很可怕的!所以,绝不可堕胎,绝不可自杀。女人、男人都要洁身自好,千万不要干罪恶的傻事。已堕胎者转发此贴,会减轻罪业,以使后来者不要重蹈复辙。以保护女性及儿童。还有不要为一时的快乐,而留下未来的遗憾。

诸位同修请看大藏经-经集部-《饿鬼报应经》其中说到尊者大目犍连,告诉各鬼受苦报之因缘。

“一鬼问言。我受此身。无有手足。如一[暇-日]肉。在于旷野。狐狼虎豹。鵰鹫众鸟。竞来搏撮。争共食之。苦痛叵言。何罪所致。答言。汝为人时。作恶方便。若己若他。妊身之时。即便与药。令胎消化。由是因缘。得如是苦。今受花报果在地狱。”

根据老法师所倡议,江逸子居士所绘的《因果图鉴-地狱变相图》,其中明确指出,十殿阎王,第六殿卞城王,司掌大叫唤大地狱,幅员八千里,设有十六处小地狱,其中的虎啖地狱,若人贪腹口欲,山珍海味犹不足,还要置网设陷捕捉野味。凡此贪食动物者,死后入虎啖地狱,成为老虎之美味佳肴。而妊身妇女,以药化胎,亦得是报。世风日下,道德式微,许多无知少女、妇女经常堕胎,尚不知犯此罪来日要入虎啖地狱之可怕!所谓“虎毒岂如人心毒杀尽亲情犹不足”。

请各位同修从今往后,凡见欲堕胎的夫妇,亲友,请以此据而为劝导,莫使犯下地狱业因,若已犯者,切莫以为,略免费挂牌就当了事,当依地藏经所示,以清净心,真诚忏悔,一心念佛颂经,为其请法师超度回向。要念南无阿弥陀佛,渡自己带业往生到西方极乐世界,再倒驾慈航,回来利益自己无始劫以来伤害的众生,才是真正解决问题的方法。

根据《佛学十四讲记》中所说,父母与子女的缘分为四类:

1.报恩的,这样的子女必定是孝子贤孙,这是第一等的子女。

2.报怨的,这样的子女善于败家,造成家破人亡。

3.讨债的,欠的少的一两岁就走了,欠的多的讨完了也就走了。

4.还债的,欠的多的,给父母的供养就丰厚;欠的少的,就勉强照顾,但没孝敬心,父母感受不到关爱。

如果被堕掉的孩子是报恩的或是还债的,那就是您的损失,如果是抱怨的,或是讨债的,你把他堕掉了,来世他遇上你必定要加倍的还你,大家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有些人通过鬼神占卜,或灵媒告诉什么克父母之类的话,知道自己和子女的冤结,于是就堕胎,或将子女害死,或子女将父母害死,这种事是有的。这里我想说即使明知有冤结,你也不能害他,而且还要一直爱他,呵护他,这样能平安过了这一世,冤结就解了,千万别把恩怨越结越深。

最后为天下所有被人为堕掉的婴儿祝愿,祝愿你们能够脱离苦海,来生获得利益机缘,化解一切恩怨,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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