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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晋:佛教入华的背景,在华的初步发展,与文化背景有什么差异?

发布时间:2023-10-14 02:32:52作者:楞严经全文网
两晋:佛教入华的背景,在华的初步发展,与文化背景有什么差异?

佛教在东汉末年传入中国后,而中土佛教女性观迟迟未曾露面,迟于佛教的传入一百多年,这与当时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不无关系。当代学者陈士强在《佛典精解》中写道“佛教传入中国后,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只有比丘而没有比丘尼,一直到西晋末年武威太守之女种令仪即净检从刻宾国沙门出家,汉地始有比丘尼”。一般史料和学者都认为净检为中土第一位比丘尼。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这里有一个异常现象,就是佛教的女性观是早于中国的佛教女性的,因为在她们出家之前所译入的佛典中即有关于女性的思想。比如汉晋时期翻译最多的《般若经》和晋初己见重视的《法华经》,虽然有“龙女成佛”的先例。

按道理来讲,中土佛教女性观的发育成长都本拥有较好的外部条件,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契机来临时却未能破土而出,更没有及时地抓住这一契机和契理自觉发展起来,而是一直处在被遗忘的角落,甚至遇上成长艰难的困局,早期的更是如此。早期翻译出的关于女性的佛教经典,少人问津,甚至被束之高阁。直到佛教传入一百多年后,中土女性僧团的成立后,它们才得到重视和发掘,并在中国获得了生长的环境和土壤,中土才具有了真正意义上佛教女性观。

或许是因为任何新事物的出现都要经历一个预产期和难产期吧,加之是外来文化,还要经历一个文化冲突期和磨合期,尤其是遇上三纲五常的伦理纲常时,外来文化更是难以发挥作用。中土佛教女性观为何在契理己到的情况下错失发展的良机,造成契理的错失,契机的缺失呢其中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主要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与中国当时占主导地位儒家文化传统是密不可分的,在“三纲五常”的高压之下,女性一般都不敢冒然出家,除非被逼无奈。佛教女性的存在与否并不会引起世人的关注另一方面,也是常被很多学者忽略的一个原因,是与佛教自身的问题密不可分。

印度佛教一贯具有的对待女性的保守态度决定了佛教女性的历史命运,如同印度一样,佛教虽然不会拒绝女性出家,但是也决不会像对待最初的五比丘那样主动把她们请进沙门,女性只有主动才能争取到通向沙门的通行证,就像当初佛陀的姨妈一样,努力争取是必不可少的。幸运的是中土佛教对女众表现的更为宽容,不幸的是封建伦理纲常同样令女众不能释然。中土比丘尼僧团是中土佛教女性观得以产生和存在的最为重要的条件,也是佛教女性观存在的重要载体。

它催生了深藏于佛经中的女性观的种子,也为其茁壮成长提供了一片沃土。从世纪初叶净简出家在洛阳建立第一个比丘尼教团以来,比丘尼制度开始在大江南北得到推广,女性出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一种普遍社会现象,这为女性观的出现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关于中国比丘尼起源,一般认为,净检是中国第一位比丘尼。宝唱在《比丘尼传》中写道“像法东流,净检为首”,关于净检的出家,史料是这样记载的净检,本姓种,名令仪,彭城人。

父诞,武威太守,检少好学,早寡家贫,常为贵族子女教授琴书,闻法信乐,莫由咨享。后沙门法始,经道通达,晋建兴中一于宫城西门立寺,检乃造之,始为说法,检因大悟,念及强壮,以求法利,从始借经,遂达旨趣他日谓始曰“经中云比丘比丘尼,愿见济渡。”始曰“西域有男女二众,此土其法未具。”检曰“既云比丘比丘尼,宁有异法”始曰“外国人云尼有五百戒,便应是异,当为问和尚。”

和尚云“尼戒大同细异,不得其法,必不得受。”尼有十戒,得从大僧受,但无和尚,无所依止尔。检即剃落,从和尚受十戒,同其志者二十四人,于宫城西门立竹林寺。就这样,净检因大悟经中理念而成就了中土第一位比丘尼。据梁释宝唱《比丘尼传》所记来看如晋洛阳竹林寺竺净检尼出家修行,“同志者人”,女中僧团由此诞生,佛教女性观随之获得新生,在中土找到了理想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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