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祥法师:不应做饲养,贩卖,屠宰众生的行业
发布时间:2024-10-22 02:32:57作者:楞严经全文网
在《五戒相经》中所列不应做的恶事有:杀牛羊、养鸡猪、放鹰、捕鱼、猎狮、围兔、射獐鹿等。偷、贼、魁脍——就是刽子手的意思。杀牛羊,以杀牛羊等为生的屠户。“养鸡猪”也是如此,像我们乞食的时候,有时候一看到养殖专业户就不乞了。
有一回咱们的出家人到那儿去了,刚要乞食,刚说完,一看他正在那儿杀猪呢。那人可能刚要回屋拿点什么东西,还没等问完呢,出家师父扭头就走了。可能那家人还合计:这和尚真有毛病,怎么刚说完,还没等我答应他就走了?实际上,因为什么呢?因为他在宰杀,出家人不忍看众生被杀,也不肯看着众生被杀而吃那口饭,所以出家人远离这些屠宰的地方。换句话说,也不给他种福田。
如果长期以饲养、贩卖、屠宰等牟利,属于恶戒。如果一时饲养,就不属于受恶戒。如果为放生等养殖,属于行善法,这个要区别开。
我记得我们邻居,有一个在世间卖烧鸡,就是把鸡给熏了卖。后来听他们说,做烧鸡的这个人,临死之前就钻到床底下叫唤,像鸡似的,那脖子歪到一头去了。所以这都是果报。
“放鹰”即是养鹰,用来捕鸟、捕鱼,捕鱼为业的渔夫。“猎狮、围兔、射獐鹿”等都伤害众生,这都是长期做此恶行,以此为业。一般都指猎人,属于受恶戒。
“偷”和“贼”,也都是发愿今后要做小偷,今后要做盗贼,以此为生的。
还有一个就是刽子手,古代属于固定职业,专门执行死刑的人,这都不是正业。这些邪业都不能给人带来吉祥,除了这些就能给人带来吉祥。我们知道了什么是吉祥,要想吉祥,首先应该知道,什么是不吉祥?什么是吉祥?
这样我们就会守住我们的善业,我们的吉祥就不断了。皈依佛
皈依法
皈依僧
弟子顶礼上妙下祥法师
随喜诸位师兄闻法
恭录于大悲寺上妙下祥法师讲述的《吉祥经讲义》